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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立德树人——学前教育学院热议新职业教育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5-01 】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最新精神,学前教育学院在4月25日至4月27日,组织全院教职工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新修订的《职教法》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在我院广大师生中引起强烈反响。

系统学习《职教法》,对照工作现状,需要我们在人才培养方案上、在理论知识传授上、在实践教学上目标一致,方向一致,步调一致。特别是在学生技能大赛方面,要围绕岗位能力需求,将技能培养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经常,抓在日常,全链条培养,全过程融合,全方位提升,真正培养出符合行业需求,契合时代发展的学前教育专业师资。

——院办 赵美静

通过学习《职教法》,更加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是关系到⼤多数⼈就业⽣存的⼀种技能教育,也是提⾼全社会劳动⽔平的基础教育,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素质教育。

——院办 徐忠伟

分析《职教法》修正中最受关注的几个方面,着眼于我院的学前教育专业,这是专业提升的最好契机,通过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平等性原则,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将更具有专业性,喜欢本专业的学生不会再因为学历的问题而放弃高职的选择,该专业将会在《职教法》实施后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院办 陈默

通过认真学习《职教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钢琴教研室主任 姜春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职业教育在我国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国家也从政策法规上给予重视。学习大修后的职业教育法,让我意识到,需要不断的更新思想,主动学习,不仅要有深厚的理论知识还要有娴熟的技能和经验。同时,要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坚持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改革。

——钢琴教研室 车知妍

在学校的带领下,共同学习了《职教法》的内容,我们逐字逐句进行了分析,深入领悟实质,从教学和培训的实际出发,胸怀大局,放眼未来,顺时应势,担当作为,共同谱写职业教育发展新篇章!

——钢琴教研室 金卉

《职教法》在新修订后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们职业教育战线一件特大喜事。作为职业教育者,我们一定认真学习并深入钻研领会《职教法》的精神实质,培育学生的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出符合时代精神、勇于进取、德技并修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 聂立君

我们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看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更有信心,也更有希望的投入到下一步的工作中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推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全面改革。为社会新时期的发展和进步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基础理论教研室 张喆

第二十一条“国家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从这一条中可以深切感受到国家对于早期教育的重视和社会对于托育人才的需求。做为高职院校的早期教育专业课教师,一定要以就业为导向进行课程教学设计,不断探索早期教育专业的育人模式。

——基础理论教研室 李金晔

通过学习《职教法》,我更加明确了国家对于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视和国家大力发展全民职业教育的决心,高职教师要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信念,要善于学习,不断了解和接受与本行业有关的新要求、新情况,对教学进行更新和改革,不断积累实践经验,要把实践经验灵活运用到教学中,为学生学习需求服务,以便适应新的行业需求。

——声乐教研室主任 王昕

本次学习后,我将尽心做好本职工作,树立依法执教意识,并养成依法执教的自觉行为,坚持正确的职业行为方向与依法执教相结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结合学生的专业技术特点,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做一名合格的职业教育工作者。

——声乐教研室 王磊

通过学习,受益匪浅。不仅增强了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深刻地领悟了一些有助于教育教学的方法与技巧。让我在教育教学理论与教育实践方面又增加了许多有益的知识,理论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舞蹈教研室主任 史红茵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规定了不少“实招”,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人人出彩,技能强国。国家重视职业教育,重视每一个人的发展机会。通过职业赋能,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创造出美好的未来,使每一个人都适应时代的发展,使祖国的明天更加美好!

——舞蹈教研室 于欣令

阅读了《职教法》,感想很多,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作为一名专职辅导员,在各方面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一言一行处处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一名专职辅导员,而应是一名循循善诱的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辅导员 张雅雯

通过学习《职教法》,我明白了作为一名辅导员,应该不断学习,不断研究,努力学习职业教育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虽然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属于高等教育,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更侧重于以职业为导向,要求我们应针对不同知识层次和不同能力水平的人群进行因材施教。

——辅导员 张斯淇

   学前教育学院将进一步传递《职教法》相关精神,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